特种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石场)负责人怎么报名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途径,也是矿山企业良性,循环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文针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存在的特殊性,深入分析研究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的基本特征和关键影响因素,结合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提出了提高基础人员素质,综合利用专业技术人员,整合矿山资源为核心的适合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模式。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即“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方可持证上岗!
金属非金属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证,发证机关:应急管理局(原来的安监局)证书1年一审,3年一换。报名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并且取得理论成绩合格后,由发证机关制证后方可取得。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料:
1、本人复印件(正反两面)1份;
2、本人近期一寸白底照片1张(也可提供电子档照片);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没有可提供本人户口册信息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