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属冶炼(炼铁、炼钢、铁合金锰、铜冶炼、铅、锌冶炼、铝冶炼等)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培训考试每个月开班,金属冶炼是把金属从化合态变为游离态的过程。金属冶炼(炼铁、炼钢、铁合金锰、铜冶炼、铅、锌冶炼、铝冶炼等)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培训旨在提升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通过培训,让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地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了全市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即“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金属冶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方可持证上岗!
考取金属冶炼(炼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证的流程?
首先需要找到有培训资质的学校提交资料缴费报名,所以人不来就给你出证的一律都是假证,报名后会发学习资料给你,然后考试之前会安排线下的集中培训课程,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知识培训,以及一些急救知识培训、实操培训。考试的题目主要是判断题和单选题。总共100分,80分及格。考试只考理论。所以任何打着人不去就办证、包过、处理、走个过程的考试,都是假的!如我校每周都有考试,考试合格后1个星期左右出证!(报名请直接添加吴老师微信:13668779658 吴老师)
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名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时,申请人不再提交体检证明,改为个人健康书面承诺);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复训要求: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有哪些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时,申请人不再提交体检证明,改为个人健康书面承诺);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也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一寸白底照片2张(也可提供电子照片)
3、工作证明1份(学校提供单位盖章)
4、毕业证复印件一份(也可提供毕业证照片)
5、取证申请表1份(学校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
考试形式:
本人参考、单人单桌、只考理论,机考,及格均分为80分
(注:金属冶炼(炼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复审只考理论)
金属冶炼常用方法:用碳、一氧化碳、氢气等还原剂与金属氧化物在高温下发生还原反应,获得金属单质。
冶炼原理
1.还原法:金属氧化物(与还原剂共热)——→游离态金属
2.置换法:金属盐溶液(加入活泼金属)——→游离态金属
火法冶金(Pyrometallurgy)
又称为干式冶金,把矿石和必要的添加物一起在炉中加热至高温,熔化为液体,生成所需的化学反应,从而分离出用于精炼的粗金属的方法。
湿法冶金(Hydrometallurgy)
湿法冶金是在酸、碱、盐类的水溶液中发生的以置换反应为主的从矿石中提取所需金属组分的制取方法。此法主要应用在低本位、难熔化或微粉状的矿石。世界上有75%的锌和镉是采用焙烧-浸取-水溶液电解法制成的。这种方法已大部分代替了过去的火法炼锌。其他难于分离的金属如镍-钴,锆-铪,钽-铌及稀土金属都采用湿法冶金的技术如溶剂萃取或离子交换等新方法进行分离,取得显著的效果。
3.电解法:熔融金属盐(电解)——→游离态金属(金属单质)
电解法应用在不能用还原法、置换法冶炼生成单质的活泼金属(如钠、钙、钾、镁等)和需要提纯精炼的金属(如精炼铝、镀铜等)。电解法相对成本较高,易造成环境污染,但提纯效果好、适用于多种金属。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监管总局公布《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条 企业存在金属冶炼工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存在金属冶炼工艺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接受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考核合格。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本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企业应当对新上岗从业人员进行厂(公司)、车间(职能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当经车间(职能部门)、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企业应当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 企业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