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以此为鉴,破除侥幸心理,不走捷径,不碰“红线”,严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特种作业假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为 http://cx.mem.gov.cn/)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进行真伪核验,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要认真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持证上岗。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违法行为处罚有明确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 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新取/复审报流程:“报名→培训→考试→下载电子证书”四个过程,考试训练每月开班,早报名、早做题、早安排考试!
所以任何人不去就取证,考试包过,走过程等所办证书一律都是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