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是指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金属非金属矿山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所属矿山和其他独立生产经营矿山的经理、矿长等。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即“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方可持证上岗!
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主要负责人证,发证机关:应急管理局(原来的安监局)证书1年一审,3年一换。报名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并且取得理论成绩合格后,由发证机关制证后方可取得。
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照片1张(大小不分、底色不分)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证1份(没有毕业证可提供户口册本人信息页)
4、个人健康承诺书1份(学校提供,本人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