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属特殊工种,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已取消,后设立应急管理部)统一制作,各省级部门负责签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制冷与空调作业是指在户外和室内的空调、制冷设备操作、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由省安监局统一颁发证书,全国通用。
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指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的作业。
适用于化工类(石化、化工、天然气液化、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机械类(冷加工、冷处理、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食品类(酿造、饮料、速冻或冷冻调理食品、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类(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产加工、果蔬加工)生产企业,仓储类(冷库、速冻加工、制冰)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类(冷藏运输)经营企业,服务类(电信机房、体育场馆、建筑的集中空调)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证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验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级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