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经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证的过程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考证类别
1.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2.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证要求
1. 初训: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参加初训。
2. 换证: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有效期已到期的持证人员需进行换证考核。
三、考试方式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只设理论知识考试一个科目,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考试题型及考试标准
理论考试均为标准化题型,考核内容统一实行原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大纲和考核标准。
五、证书核发及管理
1. 考核合格后,由相关应急管理局统一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
2. 有效期满前60日内,需申请换证考核。
3. 每年需按规定进行再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并建立培训档案。
六、取证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等。
2.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安监部门,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3. 参加培训和考试: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参加由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和考试。
七、注意事项
1. 考试不合格者,可报考下一批次的考试参加补考,但需交补考费和重新交报考资料。
2. 管理人员还需要提供3个月在公司缴纳的社保以此作为任职凭证。
遵循以上步骤和要求,危化品经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成功取得相应的证书。